
到会写这么久。 一百二十万字,从山间的雪写到京城的雨,从几个人的山寨写到八十万人的松州。回头看看,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。 我是个普通的社畜,朝九晚五,挤地铁,赶工期的。 写这个故事,是一时冲动。全书都是用手机助手写的。 为了不断更,想方设法的在手机上一个字一个字地敲,敲到深夜,敲到手指酸。 第二天照常上班,照常被领导骂,照常加班。 大半年时间,因为写小说戒掉了很多浪费时间的习惯,每时每刻都不在构思心中的故事。 现在想想,能在下班后做点自己喜欢的事,挺好的。 写到五十万字的时候,想放弃了。 数据不好,没人看,评论区冷冷清清。 每天打开后台,看到那几个可怜的...